摩鑫平台黨總支部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高校的領導👩🏼🦰,促進我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實施< 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暫行辦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摩鑫平台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黨總支部在摩鑫黨委的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
第三條 總支部的建設要根據摩鑫的改革和發展🛻,緊緊圍繞教學中心🚴🏿♀️✍️,促進科研工作👨🏻🦼➡️,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來進行。充分發揮黨總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充分調動師生員工的積極性,用完成本單位教學💧、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務的實際效果來檢驗自身工作🐾。
第四條 黨總支部必須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
第二章 組織設置
第五條 有黨員50人以上的單位一般應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校黨委批準💊,也可以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3年🧙🏽♀️。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5人組成🥂,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可設組織💯、宣傳、紀檢🤚🏿🦫、統戰、青年💆🏽♀️、保衛等委員(可兼任)👌。選出的書記、副書記及委員須報摩鑫黨委批準🦹🏼♀️。
第六條 黨總支部對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的審查和監督🏋🏽。在黨總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黨總支部委員會行使黨員大會的職權。
第七條 黨總支部委員會是政治上堅定,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懂得業務,勤政廉潔🌴,團結合作👛🎽,積極工作,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密切聯系群眾的領導集體;由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勝任黨的工作的委員組成🎶。
黨總支部書記由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經驗,黨性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敢於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鬥爭,能正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系群眾,善於團結同誌🤑,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懂得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一般規律的同誌擔任。兼職的書記、副書記要有充足的精力和足夠的時間從事黨務工作。
第三章黨總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第八條 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摩鑫各項決定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根據院黨委的計劃和安排,積極向師生員工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及時傳達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委和摩鑫的各項決議、決定,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帶領群眾一道共同貫徹執行。
第九條 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人事🐚、學生事務𓀊、行政管理及科技開發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黨總支部委員會要與行政領導班子經常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取得共識。
黨總支部應通過多種渠道動員黨員和群眾積極支持行政領導的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黨員和非黨員幹部,都應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第十條 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製度🔦、反腐倡廉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的工作。
(一)加強黨總支部的自身建設🔸。黨總支部委員會的成員應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做好黨內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清正廉潔,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生活;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健全集體領導製度,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
(二)加強黨員的教育工作🙅🏼♀️。根據院黨委的統一要求和本單位的實際,製定黨員教育的實施計劃。經常了解和分析本單位黨員的思想狀況,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特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章的學習活動。教育廣大黨員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自覺抵製拜金主義、個人主義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的侵蝕,認真履行黨員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在摩鑫的改革和發展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三)嚴格黨員的管理工作。黨總支部要根據院黨委的統一要求🈁,認真組織好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認真抓好對黨員的考核鑒定工作🕳🧑🏿🌾,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檢查監督黨員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紀、國法和政紀的情況,對不履行義務的黨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對違紀的黨員要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做出組織處理決定🏟🎽,並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抓好黨風建設💑🤱🏻,教育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自覺地按照黨員標準規範自己的言行,同一切違反黨紀國法的現象作鬥爭。
(四)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製度🧙🏼。黨總支部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黨員大會🏄♂️,進行1次黨課教育🖖🏽;定期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和通報情況🙅🏼♀️,聽取黨員的各種意見𓀉;要定期檢查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情況,采取措施🌖,提高組織生活質量👨。黨員每月參加1次組織生活,每年參加1次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審查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和有關規定🥷🏿🙍🏿♂️,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在黨員發展中實行入黨公示製度🫅🏼,以確保新黨員的質量⚱️。要高度重視和認真抓好發展黨員工作,特別是在大學生、青年教師和“高職稱◾️⚅、高學歷”骨幹教師中培養發展優秀分子入黨的工作。
(六)督促、檢查黨支部對上級黨委決定🥀、指示和黨總支部布置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處理黨支部反映的意見↔️、要求和問題🐪,根據教工、學生等黨支部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分類指導他們做好工作,開展各項活動。定期分析黨支部的情況👨🦰👨,做好支部委員特別是支部書記的培養🏒、教育、選拔工作。
第十一條 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據院黨委的要求,結合實際製定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計劃,統一協調👆,組織實施,形成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二)要對師生員工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教育,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國情和校史教育👨🦯➡️,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革命傳統教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製教育🙇🏼♀️。通過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覺悟,抵製和批判各種錯誤思潮,幫助他們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不同層次進行🚣🏼♀️。要做好黨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由黨總支部直接抓🧎🏻,主要通過教工黨支部加以落實👩🏿🏫。行政領導也要結合業務和管理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黨總支部的領導下,由負責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政治輔導員和班主任具體負責🖇。大力加強全體教職員工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意識,真正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良好氛圍。要同行政領導一起研究🥵、製定👨🏼、檢查👩👩👦👦、落實教育培養計劃🧏🏽。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堅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經常了解和分析學生思想動態,及時提出工作的任務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做好教師的思想工作⚙️。特別要重視青年教師在政治上和業務上的成長,對他們要熱情關心👨🏿🎨,嚴格要求。
(四)關心群眾的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要經常了解和研究師生員工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想方設法盡力解決他們的困難,為群眾辦實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同時積極引導他們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關系🧑🦼➡️。
第十二條 協助院黨委做好本單位領導班子人選的民主推薦、考察、民主測評等工作👋🏿,做好本單位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要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註重實績的原則推薦、選拔幹部🙇🏿♂️。
(二)對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與領導幹部的選拔,在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向院黨委提出建議,並協助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對本單位行政管理幹部的任免,在聽取黨支部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向行政負責人提名推薦,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後🪖,按幹部管理權限上報審批💔。
(三)參與討論決定本單位教職員工在出國🗂、晉升以及引進人才等方面的相關工作🦖,嚴格把好政治關🤽🏿♂️👩❤️👩。
(四)加強對本單位幹部的教育和考察工作。要對幹部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政治責任感、工作事業心的教育以及必要的科學管理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和年終工作總結等工作♛,對幹部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領導本單位分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黨總支部要把分工會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團結教育本單位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為教職工排憂解難方面的作用。熱情關心共青團和學生會的工作🌰,經常地、及時地通過它們聽取學生的意見和要求,支持它們根據青年的特點開展各項活動⛺️。
第十四條 按照中央規定的方針🦸🏻♂️、政策,認真做好統戰工作。幫助民主黨派加強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黨總支部和行政領導要定期向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通報本單位的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黨總支部成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 黨總支部書記負責主持黨總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主持黨總支部的全面工作🧙🏿♂️,負責製定黨總支部的工作計劃,安排黨總支部的工作,主持召開黨員大會和黨總支部會議👳🏼,將黨總支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及時提交黨總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單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及黨總支部黨員大會、黨總支部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檢查黨總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向黨總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三)加強對黨支部工作的指導,了解黨支部建設情況,檢查督促黨支部的工作。
(四)經常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及群眾的思想狀況🙍🏽♀️,發動黨總支部成員和黨員做好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團結同誌,加強修養,與黨總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統戰負責人的相互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做好工作🫴。
(六)負責抓好黨總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負責組織黨總支部委員的學習,充分發揮黨總支部的集體領導作用🦓。根據摩鑫黨委的安排,定期組織召開本單位黨政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
(七)抓好發展黨員工作🙋🏼♀️。
(八)負責完成院黨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 黨總支部副書記協助書記開展工作,書記不在時,主持黨總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在書記主持下分管學生工作🧂。主持學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學生工作計劃、工作方案💸,經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批準後組織實施。
(三)全面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健康🕖🦻🏿,定期分析學生思想情況👩🚀✪,發動黨員和學生幹部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認真抓好學生黨支部的思想、組織建設;高度重視並著力抓好在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考察工作💅🏻;抓好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培訓工作。
(五)負責主持🧔🏼、指導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團委(團總支)、學生會、政治輔導員和學生幹部開展工作。
(六)負責主持輔導員、班主任的配備😐、教育、管理☝️、考核、評優🍐、津貼發放工作。
(七)完成黨總支部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條 黨總支部委員的主要職責
組織委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黨總支部書記組織開展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決議的活動👼🤸🏿♂️,對黨總支部的組織工作提出建議。
(二)了解和掌握黨總支部的組織狀況,檢查督促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按黨章和上級有關選舉工作的規定,積極做好黨總支部改選的組織工作👩🦯🧑🤝🧑。
(三)收集和了解黨員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和支部組織工作方面的情況。對支部的組織建設提出建議,並在黨總支部討論決定後負責組織實施。收集、整理黨員的模範事跡📶,組織評選優秀黨員等活動😠。
(四)根據黨總支部的實際情況,提出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意見及安排,具體組織評議黨員的工作。
(五)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組織對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提出切實可行的發展工作計劃,經黨總支部討論通過後主持實施。按照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審查和辦理吸收新黨員及預備黨員考察和轉正的手續。
(六)做好黨員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黨員鑒定和考核。檢查收繳黨費和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的工作✍️,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搞好黨務信息管理🔛。
宣傳委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決定的宣傳工作🤷🏿♀️,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按照黨總支部決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計劃和措施🍜,協助書記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擬訂黨員教育計劃,與分工會、團組織🤷🏻、學生工作負責人共同擬定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進行政治理論、形勢任務教育計劃及政治學習計劃安排,經黨總支部討論通過後,主持實施。
(三)配合行政負責人對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校風🦡🤜🏻、校紀教育,鼓勵其做好本職工作🍾🧑🏿🚒,了解和掌握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等方面的先進人物,宣傳他們的事跡和經驗,提出獎勵和表揚的建議。
(四)協調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學生會等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紀檢委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黨總支部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根據摩鑫紀委和黨總支部的安排🙁,對黨員進行黨風和黨紀教育👩❤️👨。
(二)檢查了解支部和黨員執行黨章🧜🏽♀️、準則、條例🧜🏽♀️🧑🏿🍼,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定、決議和遵守黨紀的情況🤽🏼♂️🤷🏼,對違紀黨員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辦理處理手續,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的情況。
(三)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受理黨內外群眾對黨員違紀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四)經常向黨總支部及上級紀檢部門匯報和反映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五)協助摩鑫監察機關和本單位行政領導處理非黨員教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統戰委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黨的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提高黨員和師生對統戰工作的認識。
(二)掌握本單位統戰對象的基本情況,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他們政治上的進步🥠,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充分發揮他們的主動性、積極性🐰。
(三)努力宣傳執行黨的對臺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投入摩鑫建設發展🏌🏻💆🏽,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此外🧎🏻,保衛🔞👌🏻、青年等委員應在黨總支部的集體領導下,分工負責黨總支部中相應的工作,履行其職責。
第五章黨總支部的工作和學習製度
第十八條 集體領導製度👩🏽🦳。凡屬黨的工作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黨總支部集體討論,按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做出決議🫓。每個成員都必須堅決執行黨組織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
第十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製度
(一)二級教學單位行政工作的決策形式主要是黨政聯席會議。黨政聯席會議成員包括:黨總支正、副書記,行政正副主任等。會議一般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不在😂,由黨總支書記主持⇾。議題由主任和黨總支部書記商定,決策過程遵循民主集中製原則。
(二)須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包括: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摩鑫各項決定、決議在本單位貫徹實施的措施🤼♂️;本單位發展的長遠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招生計劃;學科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機構設置🥠、專業設置和主要崗位的設置、調整,重要規章製度的製訂🏃🏻♀️➡️、修改與廢止👨🏽✈️;人員的調進、調出🖕🏻,以及業務骨幹的選拔🟡、培養與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等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項;獎金分配方案💀🙂↔️、職稱職級評聘、公費出國深造等涉及教職員工獎懲等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年度經費預算、大宗經費使用✵、辦學資源調配等重要事項;科研開發和對外學術交流中的重要事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機關黨總支部等參照上述規定,結合各自特點🛡,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黨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製度及其議事規則。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果需要可隨時召開🚣🏼♀️,研究決定本單位黨的工作的重要問題🏨。
(一)黨總支委員會會議由書記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下可以委托副書記代理。總支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主任不是委員會成員的🤽🏿♀️,可以列席總支有關會議。
(二)黨總支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製🚶🏻♀️➡️,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同一問題的贊成人數超過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如對重要問題意見不一致,雙方人數接近🙇🏼♂️,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議,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三)每次會議議題由書記與副書記商量後提出。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的重要議題,書記提出前應與行政主要負責人充分醞釀,會議議題及開會時間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凡提交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
(四)系、部黨總支部委員會會議的主要議題是:
1.討論和決定本單位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的措施。
2.討論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3.討論本單位教學、科研💆🏼♀️、內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分析黨員、教職工和學生思想狀況🙂,提出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措施🛁。
5.分析黨支部狀況,提出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指導意見🫶🏻。
6.討論決定發展黨員工作,研究製定年度培養發展計劃,提出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預備黨員教育的意見和措施。
7.按照有關規定,討論幹部教育管理工作,向上級推薦本單位幹部任用人選🌗。
8.討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教代會、共青團👮♂️、學生會工作。
9.研究落實院黨委、院行政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
黨總支會議決定的事項,必要時須形成會議紀要。會議決定的問題,應由分管負責人組織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向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一條 檢查考核製度👰🏽♂️。對支部建設與黨員作用發揮等方面情況全面檢查或考核,每學期檢查一次,每學年考核一次🪬。
第二十二條 學習製度。黨總支部委員每學期至少要集中學習2次,不斷提高思想理論水平🧟♀️,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
第二十三條 組織生活製度。堅持組織生活製度和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製度🤚🏼。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解決黨內和黨總支部內的矛盾,反對自由主義,反對一切不利於團結的思想和行為。
第二十四條 聯系群眾製度。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針🧑🦯➡️,一切依靠群眾⛰,虛心聽取群眾的意見🤽🏽😇,做群眾的知心朋友,團結群眾一道完成工作任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直屬黨支部參照執行本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摩鑫平台黨支部工作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摩鑫平台基層黨支部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黨支部是黨的最基層組織🧛🏻,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參與本單位重要工作的決策👨👦,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正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各項決議🧔🏽♀️,順利完成學校教學🙇🏻♀️、科研👨🔬、行政和學生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黨支部要在學校黨委👩❤️👨、所在基層黨總支的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圍繞學校的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加強黨的建設🏇🏻,不斷增強凝聚力和戰鬥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成為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保證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黨支部必須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製度👵🏻。
第二章 黨支部的設置
第五條黨支部的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遵守便於開展黨的活動👤、充分發揮黨支部作用、有利於黨員的教育和管理𓀝、有利於加強黨同群眾聯系的原則設置。凡新設置或撤消黨支部♟,均應報學校黨委審批📪。
第六條對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單位,經所在二級單位黨組織批準,並報學校黨委備案🍯🥩,可建立黨支部。
教師黨支部一般按院、部(中心、專業、教研室🍪、研究室)設置;學生黨支部按院、專業、年級、班級設置;行政管理單位一般按部門設置黨支部。不能單獨設立黨支部的,可根據工作性質相近、業務相關🤽🏼、工作聯系緊密的單位聯合組成黨支部👨🏻🌾🙅🏿。
第七條 為便於管理和組織活動,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可劃為若幹黨小組🩱,每個黨小組不得少於3名黨員。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八條 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根據黨支部黨員人數及工作需要⚱️,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可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等,必要時可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衛委員以及統戰委員等。支部書記由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如支部規模較大,可增選副書記1名。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由
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必要時可增選副書記1名🚵🏼♀️。支部委員會委員及正、副書記每屆任期三年。
支部委員會委員及正🫸、副書記由所在二級單位黨組織批準🧘🏼,報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暫不具備選舉條件的黨支部🦴,可由所在二級單位黨組織任命黨支部書記🤽🏼♀️,並積極創造條件盡快進行選舉👆🏽。
第九條 黨支部書記應由經過一定黨內生活鍛煉,黨性強📁🙆🏻,政治業務素質好,堅持原則,工作負責⛹🏽,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威信較高,具有奉獻精神的正式黨員擔任。
教學、教輔單位教工黨支部書記應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原則上由所在系(室、中心)等單位的正職或副職黨員領導兼任🦡;行政管理等部門的黨支部書記原則上要由部門副職黨員領導兼任。學生黨支部書記可由負責學生工作的教師、管理人員或思想政治輔導員擔任。
第三章 黨支部的主要職責
第十條 黨支部書記在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的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書記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執行情況💸,按時向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經常同行政和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強化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理論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議,抓好支部委員會班子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
第十一條教職工黨支部要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的工作,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情況,對單位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職工黨支部負責人參與討論決定本單位的重要事項。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要求黨員終身學習🌈,倡導所在單位創建學習型組織。
(三)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做群眾工作和其他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緊密結合本單位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中心工作🏀,參與重要問題的研究與決策😼,支持所在基層單位的行政工作。
(五)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吸收優秀青年教師、學術、業務骨幹和學術帶頭人入黨。
(六)經常聽取黨員與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並反映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維護黨員與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融入師德師風建設的全過程,幫助廣大教職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
第十二條 學生黨支部要成為引領大學生刻苦學習、團結進步、健康成長的核心🪆。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推動學生班級進步;幫助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
(二)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影響🚵♀️、帶動廣大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完成學習任務,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年)級事務管理👷🏼♀️,努力維護學校的穩定。支持、指導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及學生社團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培養教育學生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按照標準和程序發展學生黨員,不斷擴大學生黨員隊伍。
(五)積極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根據青年學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過程。
第四章 黨支部的規章製度
第十三條 黨支部組織生活製度。堅持組織生活有計劃🧥👃、有總結🙎🏻♂️、有考核監督👰🏽♀️,嚴格要求黨員自覺參加組織生活。不斷創新組織生活形式,會前認真準備,會中堅持考勤和內容記錄,會後作好效果評價和經驗總結🆓,保證組織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組織生活質量,創新組織生活方式👩🏫。
第十四條 “三會一課”製度⛹️♀️。黨支部要繼承黨的光榮傳統🫒,堅持“三會一課”製度🙆🏽👩✈️。要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結合形勢發展和工作中心🦸,定期安排黨課學習💅🏼。
第十五條 民主生活會製度。黨支部定期安排黨員民主生活會🪃,結合實際交流思想🐚,檢查執行黨的決議🧚🏿♂️、政治理論學習、發揮黨員作用等方面的情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進黨內團結👨🦽。
第十六條 學習教育製度🧲。定期組織黨員進行學習,每學期應召集全體黨員上一次黨課,以此提高黨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強化黨員的理想信念。
第十七條 “創先爭優”製度。黨支部要配合上級黨組織的安排🦁🧑🏻🦱,積極有效地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表彰先進,鞭策後進〽️。要建立競爭機製,激勵開拓創新精神,形成生動活潑、奮發向上的局面。
第十八條 民主評議製度👩🏽🎓☺️。黨支部根據上級黨組織安排,結合“創先爭優”和黨員教育🦹🏽♀️,積極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評議的內容主要是黨章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和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對評議中反映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對不合格黨員要妥善處理⚜️。
第十九條 黨日活動製度。黨日是黨支部與黨員進行活動的專門時間。單月的15日為摩鑫平台的黨員活動日🖕🏿。各支部也可根據各自的工作實際💴,具體確定活動時間🟨。
黨日可采取上黨課♠️、開讀書會➛、舉辦座談研討等方式🧔🏼♀️,對黨員進行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路線、科技知識教育,組織黨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也可根據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組織黨員進行一些為民辦實事活動和有教育意義的文體活動👩🏼🦱🧜♂️。
第二十條 請示匯報製度。黨支部要經常和定期向所在二級單位黨組織匯報工作,並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必須及時請示上級黨組織。
黨員應向黨組織匯報思想🦆🪁,接受教育和監督。黨員外出前必須向所在黨組織報告;如外出時間長,應主動向黨組織書面匯報思想、工作情況及履行黨員義務情況🥃,並委托其他黨員按時交納黨費🐰。
第二十一條 黨員聯系群眾製度🌁。黨支部要給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分配聯系群眾的工作任務,從思想上、生活上關心群眾、了解群眾,接受群眾的監督🏩,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團結帶領群眾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二條 黨費管理製度。黨員於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將黨費交黨支部,黨支部要認真登記👼🏼,並於每季度末月15日前交上級黨組織♊️。黨支部每半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交納和使用情況👨👩👦👦。
第二十三條 考勤記錄製度。每一次支委會和黨員組織生活會都要實行嚴格的考勤製度和會議記錄製度。
第五章 黨員的教育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強化黨員教育🩻,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分析黨員思想動態🙌🏻,結合實際,製定黨員教育計劃。組織黨員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等基本理論,組織黨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要求黨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堅持開展生動有效的黨員教育活動,強化黨性修養,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堅持在黨員中開展經濟、法律🦤、管理和現代科技知識學習活動,提高黨員自身的文化素養🎠、專業水平,增強做好本職工作和完成學業的能力。
第二十五條 健全黨支部設置,加強黨的組織建設。配備堅強有力的黨支部班子,完善支部工作製度,嚴格黨內生活紀律,努力將黨支部建設成為本單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員權利,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
第二十六條 黨員應當積極參加支部活動🧑🏽🌾,嚴格執行支部決議,認真落實支部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黨支部對無故不參加支部活動🏮、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六個月無故不參加黨支部活動,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黨員,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召開支部大會,提出組織處理意見🛌🏽。
第二十七條 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狠抓黨的作風建設。教育和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以反腐倡廉為重點,狠抓黨性、黨風和黨紀教育;大力表彰先進,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純潔黨員隊伍📝,為學校校風學風和師德師風建設作貢獻。
第二十八條 黨支部要應用《中國共產黨黨務管理信息系統》加強黨員規範管理。黨員在畢業、調動工作時,應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長期將組織關系留在學校,又不主動與黨組織聯系的黨員🛟,應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處理。黨員外出一個月以上,應向黨支部請假,回來後要及時銷假。
第二十九條 黨支部要加強黨員的黨性教育、組織觀念教育,避免出現黨員因缺乏基本知識而造成違紀或組織關系遺失等現象♟。凡出現此類現象的,當年所在支部一般不得被評為先進黨支部👊,相關責任人一般不得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由於個人原因將組織關系遺失超過半年的,學校黨組織只出具有關證明,不再重新開具黨組織關系介紹信。
第三十條 經支部大會討論作出組織處理的黨員,要及時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第三十一條 對於離退休黨員,要根據其具體情況和特點👨🏽🎤,在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上進行妥善安排,活動次數可以適當減少。除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離退休黨員以外,都應該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活動。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二條 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見🦹🏻,製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計劃,聯系師生員工的思想實際,認真做好本單位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關心黨員和群眾🎨,幫助解決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三十三條 黨支部要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的重大決策🙍🏼♀️,抓好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形勢政策教育以及民主法製、廉潔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
第三十四條 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各項工作中去🧑🏻🦽,要通過多種方式,深入了解和關心群眾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並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針對教職工在學校改革🤏🏽🏊♂️、發展中因利益調整而產生的思想問題👆🏿,作認真的分析和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重點做好釋疑解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營造良好的軟環境,構建和諧校園。
第七章 發展黨員工作
第三十五條 黨支部要在學校黨委和所在二級單位黨組織的領導下,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摩鑫平台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按照“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方針,認真落實學校黨委在黨員發展工作方面提出的各項要求,積極穩妥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第三十六條 黨支部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樹立“早選苗、早育苗”的發展觀念,及時製定黨員發展工作計劃,防止無故長期不發展或突擊發展的現象發生。
第三十七條 加強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製定本支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計劃🎆。通過組織黨的基本理論學習和參加黨校系統培訓❣️,重點解決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入黨的問題。
對要求入黨的同誌,黨支部要指定專人進行指導幫助和教育培養4️⃣😬。對黨支部教育考察合格、二級單位黨組織審查通過的發展對象♣️,支部委員會應按規定及時履行發展手續🗺。
對未提出入黨申請但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學生和教職工骨幹,黨支部應主動關心幫助,抓緊宣傳教育,邀請參加活動,激發政治熱情,促使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第三十八條 要把發展質量放在發展工作的首位♝,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嚴格黨員的標準條件🪒🤔,確保黨員隊伍的純潔性👩🏿🚀💁🏿♀️。要重視在優秀青年教職工和優秀學生中,特別是“高學歷🚪、高技術職稱”人員中發展黨員。
第三十九條 重視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對新發展的預備黨員要及時編入一個支部,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支部要指定專人對預備黨員進行跟蹤培養、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支部委員會應形成綜合考察意見🧎🏻➡️,黨支部應及時討論他們的轉正申請,預備黨員的轉正應報學校黨委審批🐩。
第四十條 按照個別吸收、堅持標準的原則,嚴肅、認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堅決杜絕發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摩鑫平台學生黨支部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學生黨支部建設☦️👱🏿♀️,使黨支部的工作進一步規範化、製度化和科學化,充分發揮學生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大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我院學生黨支部是以學生黨員為主體成員的基層黨組織,是黨聯系青年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組織教育和引導青年學生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戰鬥堡壘。
第三條 學生黨支部要在院黨委和系黨總支部的領導下加強黨支部建設,在完成本系及班級的各項任務過程中,尤其是在學風建設上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圍繞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的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這一根本任務🧑🏿⚖️,抓好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製度建設,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保持黨員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二章 黨支部的設置
第四條 學生黨支部一般按班級設置👷🏼♂️。不具備建立班級黨支部條件的可以按年級、系(專業)建立學生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可根據實際合理設置。每個黨支部的黨員人數一般控製在20人以內。
第五條 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班級🫰🏼、年級、系(專業)等可建立學生黨支部。各系從事學生工作的教工黨員可編入學生黨支部。
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應根據黨員分布和工作需要😞🧗🏿♀️,合理設置黨小組🦷。黨小組要有3名以上黨員👎🏼,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黨員👮🏻♀️。黨小組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活動🧚🏽♂️🙎🏼,保證黨支部決議的貫徹執行。
第六條 成立和撤銷黨支部要經黨總支部批準🥎,並報院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三章 黨支部委員會
第七條 正式黨員人數在7人以上的黨支部可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設書記1人,由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選副書記1人。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黨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在任期內👨🏻🚀,黨總支根據工作需要可對黨支部委員和正副書記進行調整。選舉產生和調整的黨支部委員⇨🤸🏼、正副書記報黨總支部審批,並報院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八條 黨支部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選舉🛺,應由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九條 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應由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素質好,能勝任工作的學生或教師正式黨員組成🔎。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政治素質好、群眾威信高、工作能力強、熱心於黨務工作的優秀學生黨員或黨員輔導員、黨員幹部教師擔任。
第十條 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委員會的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分析黨員情況,研究支部工作。黨支部委員會應每學期向黨總支匯報1次支部工作情況。每學期初要提出本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要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
第十一條 黨支部委員會應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走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認真履行黨支部的職責🏡,做好黨支部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黨支部的職責和任務
第十二條 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保證黨和政府的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
第十三條 加強對黨員的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黨支部應根據摩鑫黨委和黨總支部的要求,製定支部黨員學習計劃,組織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基本理論👟🐧,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堅持開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主題教育👩🍳、上黨課🍫、組織生活等教育活動🌗,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在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加強實踐鍛煉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和在關鍵時刻、重大活動中的骨幹帶頭作用𓀓。
第十四條 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積極探索大學生黨員管理的新機製🔀🧒🏻、新辦法。教育⭐️、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製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對違紀黨員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加強對畢業生黨員和流動黨員管理。按規定收繳黨費。
第十五條 教育黨員用遠大的理想🍥、高度的責任感來引導同學,以自己的表率和模範作用帶動和影響同學。對同學中的錯誤言論和不良習慣要敢於批評教育,扶持正氣👫🏻,抵製歪風。
第十六條 創新活動方式。圍繞學生成才目標,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創造性地開展黨的工作💆🏼♂️🚵🏼♂️,促進活動方式和內容的創新🧑🦼➡️,突出實效,提高質量,增強黨支部的影響力和吸引力。
第十七條 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按標準和程序發展黨員🤙🏼。製定年度培養、教育🧖🏼、發展計劃🫶🏼,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要逐個落實培養聯系人,每季度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認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建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動態管理機製,每學期研究一次對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的情況和積極分子的成長情況🧑🏻💼,及時調整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堅持把培養教育貫穿於發展黨員工作的全過程🫳🏿,發展對象必須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入黨前必須經過團支部推優和黨校培訓並考核合格💆🏽♂️。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嚴格實行發展黨員公示製度,逐步實行發展黨員票決製度,積極穩妥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確保新黨員的質量。認真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堅持預備期總結鑒定製度🍔,認真填寫《預備黨員考察表》👨👨👧👨🏽⚖️,及時做好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第十八條 經常聽取學生黨員和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青年學生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並幫助解決青年學生中的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學生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的和諧穩定⛪️。
第十九條 指導📰、關心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開展工作。
第五章 黨支部的主要工作製度
第二十條 堅持組織生活製度。堅持開展好每月1次的組織生活🤹,每次活動有中心議題,保證出勤率☠️,有會議記錄,註意不斷改進組織生活會的內容和方式,增強思想性和實效性。
定期開展“三會一課”。支部黨員大會每3個月至少召開1次(未設立黨小組的支部一般每月召開1次)😭🕗,支委會和黨小組會每月1次,黨課一般每學期1次(由黨總支部統一安排)。
第二十一條 堅持學習教育製度🙅♀️。每學期至少安排1次學習活動,組織全體黨員進行集中的理論學習,做到主題突出,要求明確,形式多樣👨🏽🌾,做好學習筆記,做到學有收獲。
第二十二條 堅持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每年進行1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充分聽取黨內外意見,查找問題和不足,明確努力方向,製定改進措施。黨支部對黨員提出客觀🌚、公正的評議意見。此項工作與評比表彰優秀黨員工作結合起來。
第二十三條 堅持民主生活會製度🧝♂️。每年召開1次黨員民主生活會𓀒。會前,要廣泛開展談心和征求意見活動。黨員遵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要求🧑🏽💼,進行對照和自我剖析👶🏿。在民主生活會上⇢,黨員應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此項工作與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結合進行。
第二十四條 堅持“創先爭優”製度💁🏿。按照上級黨組織的安排🤷🏿🎧,開展黨內“創先爭優”活動🔇👩👩👧👧,建立競爭機製,發揚開拓創新精神,形成生動活潑、奮發向上的生動局面👉🏼。
第二十五條 堅持黨員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的製度。要根據本支部的實際情況,分配黨員聯系一至數名黨外群眾,黨員要主動關心所聯系群眾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
第二十六條 堅持請示匯報製度→🎇。黨支部要經常向黨總支部匯報工作,並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必須及時請示匯報。黨員每學期應就本人執行黨組織的決議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學習及做群眾工作等情況向黨支部作1次匯報👩🏻🔧。
第二十七條 堅持黨費收繳和管理製度💆🏽♀️。黨員每月於5日前將黨費交黨支部⛵️,黨支部要認真登記🔦,並於每月10日前交黨總支部🛢。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交納和使用情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摩鑫平台黨員管理細則(試行)
為加強黨員教育♎️,嚴格黨員管理,建設高素質黨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一章 黨員日常管理
第一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或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第二條 每個黨員都必須參加所在支部或黨小組組織的活動以及要求黨員參加的其他組織活動🪮。
第三條 因故不能參加組織活動者🧒🏿,必須事先向所在支部(或黨小組)請假並獲準,若事先無法請假者,事後要及時向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匯報情況🦶🏼,補辦請假手續🐦。
第四條 對於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組織生活或黨內活動3個月以上者☦️,將由各黨總支通報批評。
凡無正當理由,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自行脫黨,予以除名🏄🏻♂️,並按程序辦理除名手續。
1🎾、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者;
2、離校後超過6個月未轉組織關系者;
3🎿🤳🏻、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6個月未向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者🙍🏻。
第五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第二章 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第六條 教職工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黨員組織關系包括正式組織關系和臨時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或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1👨💻、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出時間6個月及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
2、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當持有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3、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及3個月以內,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4♧、外出時間在3個月內或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應通過適當方式主動與學校黨組織保持聯系,匯報外出活動情況,按時交納黨費🔩。
5、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在集體外出黨員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其領導和管理仍由所在黨總支負責📵。若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在征得所去單位或地方黨組織同意的前提下,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或地方黨組織。
6、凡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黨員,在1個月之內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離(退)休黨支部。異地安家或居住地離學校較遠,不便參加離(退)休黨員組織活動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轉至居住地或有關單位黨組織。
7、凡被批準調動或辭職的黨員,組織關系應隨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接收單位或存放人事檔案的人才服務中心。
8、摩鑫平台引進人員中的黨員,暫未轉來黨員組織關系👨🏽🔬🤱、但有材料證明其黨員身份的😘,有關單位可將其及時編入黨支部,參加黨員組織生活。
9🐴、對工作調動中只有組織關系介紹信,沒有《入黨誌願書》等入黨材料的黨員➿,黨委組織部必須認真進行甄別。無法認定其黨員身份的,由摩鑫黨委組織部門提出意見,報摩鑫黨委批準,不予承認其黨員資格。若其原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須由縣或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審核)👨👩👧👧🤶🏼,證實其黨員身份的🛌,由現所在單位黨總支在其重新填寫的《入黨誌願書》有關欄目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報摩鑫黨委審查同意後,連同原單位黨組織的有關證明材料🌘,一並存人本人檔案。
10、切實加強對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管理👨🏽🔬。對違反有關規定填寫或開具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接收單位黨組織可不予接受🔞🤡,並退回開具單位的黨組織。因個人原因無故超過有效期限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應視為無效🧑🧑🧒🧜🏼。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接轉組織關系的,應視同自行脫黨🔊,由其黨的組織關系所在單位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摩鑫黨委批準🦻🏻,予以除名👮🏿♂️。
11、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黨員要及時向所在單位的黨總支或摩鑫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總支或摩鑫黨委組織部門應對丟失介紹信、證明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可由黨委組織部門予以補轉🙍🏼♀️,並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第七條 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程序
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按照轉往地點不同,分為本校內單位轉接、本省內單位轉接🕵🏻♀️、外省單位轉接等三種情況進行辦理。
1、本校內單位轉接。
校內工作調動的黨員,在調動當月由本人持所在單位黨總支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摩鑫黨委組織部門辦理手續轉至調往單位黨組織。
2、本省內單位轉接。
轉出🫦:由本人持所在單位黨總支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經過摩鑫黨委組織部門轉往所去單位所在的市(縣)委組織部(或可以在全省範圍內進行黨組織關系接轉的黨組織),再由這一級黨組織轉往所去單位黨組織。
轉入:由本人持具有在全省範圍內轉接組織關系權限的組織部門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要寫“中共摩鑫平台委員會組織部”),經摩鑫黨委組織部門辦理手續後轉至所去單位黨組織🧗。
3⏫、外省單位轉接。
轉出:由本人持所在單位黨總支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經過摩鑫黨委組織部門🚴🏼,再經過茂名市委組織部,轉往所去單位所在的市(縣)委組織部,再由這一級黨組織逐級向下一級黨組織轉移🧓🏽,直到轉往所去的基層單位黨組織。
轉入:由本人持市(縣)委組織部開具的正式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為“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經摩鑫黨委組織部門辦理接收手續後再將其組織關系轉至所去單位黨組織。
第八條 教職工黨員出國🏂🏻、出境組織關系的管理
1、公派出國、出境工作、留學的黨員,由本人持所在單位黨總支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摩鑫黨委組織部門開具黨員證明信,由本人交派出主管部門保存,派出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後,通過外交部信使轉我國有關駐外使領館黨委。
2、黨員短期出國👵🏽、出境探親、辦理私事,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
3🤽🏼♂️♏️、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含經摩鑫批準同意停薪留職自費留學)超過批準時間(含續假)1年以上未歸者💷,停止黨籍🧑🏻🎄,並由其所在單位黨總支將其停止黨籍決定轉至摩鑫黨委組織部門保存備查。已被停止黨籍的黨員回國後🛗,如本人要求恢復黨籍的🏹,按中組發[1981]19號文件第四條的規定📋,經嚴格審查後予以辦理。對回國半年內本人未提出恢復黨籍要求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九條 學生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
1、新生黨員持縣以上組織部開具的《中國共產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廣東省屬單位的介紹信抬頭為“中共摩鑫平台委員會組織部”,外省、市、縣單位的介紹信抬頭為“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在入學報到期間辦理接轉手續。中學入黨的新生黨員入黨材料🧑🏿🦰,由摩鑫黨委組織部門按有關要求進行審查🦣。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報到期間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的,須向各系黨總支提交書面說明,開學後在組織關系介紹信有效期內辦理好組織關系接轉手續👮🏼♂️。因各種原因所攜帶的組織關系介紹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退回原單位重新開具。新生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工作,開學後3個月內結束✊🏻。
2🏣、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手續與畢業派遣手續同時辦理,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組織關系及時轉至該單位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3🤟🏽、經摩鑫批準代管戶口和檔案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可以隨其戶口和人事檔案一起在摩鑫掛靠2年😕。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系黨總支批準🥍。組織關系暫時掛靠摩鑫的畢業生黨員由原所在系黨總支負責教育和管理。黨總支應將其編入黨支部,所在黨支部落實專人負責與其保持聯系,並負責記錄聯系情況,填寫《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聯系情況登記表》。
4、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應按規定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確有困難無法參加組織生活的正式黨員,至少每年要向黨支部遞交一份書面形式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匯報,預備黨員至少每半年向黨支部遞交一份書面形式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匯報。接到黨支部有重要活動的通知後🏮,應及時返回。
5、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在兩年內落實工作單位的🔹,要在辦完派遣手續後及時轉出黨組織關系🔲。兩年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則將其黨組織關系隨戶口✌🏻、人事檔案轉移。
6🕌、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中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應主動向所在黨支部遞交轉正申請🚴🏻。所在黨支部依據本人思想匯報✪、工作小結、有關單位黨組織(街道、工作單位等)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結合對該同誌的了解情況🏄🙎🏻♀️,及時討論其轉正申請🍁,按規定辦理其轉正手續。申請轉正者本人必須出席討論其轉正的支部大會。
7、對不能按上述規定嚴格執行的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所在黨組織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
第十條 因學習、進修和工作需要臨時聘用等原因轉入我院的黨員,必須持相關組織部門開具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到黨委組織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然後到學習或工作的黨總支報到。沒有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不承認其黨員身份💇🏿。
第十一條 流動黨員的管理
流動黨員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在較長時間內無法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黨員😌。包括因摩鑫或基層單位委派外出學習進修,從事科研、科技開發🧞♂️,定崗落聘後外出務工、畢業後組織關系暫時無法轉出的黨員👶🏻,以及由校外來我院學習🦶🏽、進修和我院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的黨員。
1、流動黨員外出前🤟🏻,所在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教育並提出要求,掌握外出黨員的流動去向、外出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等情況;了解流動黨員外出後的思想和生活等情況🍋🟩,及時向流動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流動黨員返回後🎸,認真查驗組織關系等有關材料,及時了解流動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了解流動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流動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2、流動黨員外出時必須向所在黨支部提出書面或口頭報告,內容包括所去地點、外出時間及主要事項等🙏。外出返校後,應主動如實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並將轉回的組織關系或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及其他證明、鑒定材料交黨組織查驗📛。
第三章 黨費管理
第十二條 黨員必須按黨章的規定🙍🏼♀️📽,每月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對無故不按期交納黨費的黨員要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流動黨員和掛靠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的黨費原則上應由黨員個人按月交納🦙,如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月交納黨費的📢,可以托人代交、預交或補交👏🏼,但預交或補交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接收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黨費由院黨委組織部門管理,並按上級的規定按時向上級交納黨費💁♂️。
第十三條 黨費交納標準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3🈸🧓🏿、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條 本細則由摩鑫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以前有關黨員管理的規定😋🦖,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與上級有關規定不一致或未盡的事項🤟👩❤️💋👩,以上級的有關規定為準🧟♀️。
摩鑫平台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精神,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特製訂本細則🦤。
第二條 摩鑫各級黨組織要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要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第四條 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第五條 入黨前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一)各系部黨總支要通過新生入學專題教育🤽🏿♀️,向新生介紹入黨的條件、程序等知識;黨總支👟、黨支部要利用入職培訓、部門會議等,向青年教職工介紹入黨的條件、程序等知識🦊,為吸收黨員做好準備。
(二)入黨申請。申請人自願向所在單位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本人的主要成長經歷;當前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自己的決心和今後的努力方向🧒🏼🐇。
(三)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1.對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申請人,黨支部應在1個月內派人與申請人談話,了解其基本情況,並將申請人的相關信息錄入黨務管理信息庫𓀘。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符合黨章第一條規定,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申請人🧘🏿,在綜合黨員推薦意見或團委、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推優”意見的基礎上,經過黨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討論同意,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將發展入黨積極分子的名單定期報摩鑫黨委備案🙆🏼。
(四)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後⏭🔗,黨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每月同入黨積極分子談心1次,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引導其端正入黨動機🍙;每半年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並認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五)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黨總支(黨支部)要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歷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摩鑫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采取二級遞進培訓模式,完整的培訓過程包括系部入黨積極分子初級培訓↖️、摩鑫入黨積極分子高級培訓兩個層次🙅,共完成40個學時課程👨👨👧👦。摩鑫業余黨校負責入黨積極分子高級班的培訓,系部黨總支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初級班的培訓🂠。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也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六)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每季度或在重大事件活動中要向黨支部作1次書面思想匯報,至發展前應提交思想匯報不少於4篇💁🏻♀️。思想匯報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對黨及其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當前的思想狀況🏧、學習(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對黨組織的請求和希望。
(七)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
1.發放《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摩鑫黨委收到黨總支(黨支部)報備的發展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後,將按照上報人數向黨總支(黨支部)發放《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
2.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黨支部要通過談心談話🥙、征求黨員群眾意見🤾♀️、聽取培養聯系人匯報🫱🏽、查閱相關檔案等方式,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政治、學習、工作👨🏼🎨🐴、遵紀守法、入黨動機、發揮先進模範作用等情況進行1次考察,並將考察情況寫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
(八)摩鑫黨委以及各黨總支(黨支部)每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1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
(九)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接續培養教育工作。黨總支要及時接收和審核高中生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材料👨🏽🎤,及時將畢業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其工作單位(居住地)黨組織。黨總支(黨支部)要及時接收和審核新進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材料,及時將離職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其工作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對從外單位轉入摩鑫平台的入黨積極分子👩🏼⚖️🤚🏻,其培養教育時間應連續計算🤽🏻♂️。
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第六條 確定發展對象😋:
(一)對經過1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政治審查合格,業余黨校培訓考核合格,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可考慮列為發展對象。
(二)確定發展對象的程序:
1.黨支部委員會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嚴格審查,提出初步人選。
2.召開群眾座談會(人數不少於入黨積極分子所在班級或部門總人數的半數),征求群眾意見,並在會上進行民主測評,原汁原味做好會議記錄。
3.召開支部大會,征求培養聯系人及黨員的意見,並原汁原味做好會議記錄🏓👋🏽。
4.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對入黨積極分子能否列為發展對象進行充分討論,並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支部委員的半數,才能通過列為發展對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支部委員在會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5.黨支部要將黨支部委員會決議寫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並將發展對象名單報摩鑫黨委備案。
第七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𓀍🚶➡️,不能列為發展對象🙋🏼♀️:
(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治安處罰的👵🏽。
(二)在群眾座談會上,民主測評否決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三)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前累加有2門及以上科目補考才合格或該學年有不及格科目的🪆;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該年度工作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
第八條 黨支部要選派2名正式黨員作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二)指導發展對象寫好自傳🚵🏿,自傳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本人履歷(包括學歷)及證明人🧚🏻♂️;重要歷史階段(重大事件)的思想變化過程、認識🫸🏼、態度和表現;現實工作表現及受過的獎勵⚽️、處分🕒;有何政治歷史問題及結論如何;現階段思想😲、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
(四)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第九條 黨支部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在校外頂崗實習的學生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要征求頂崗實習單位基層黨組織的意見;對借調在外的教職工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要征求借調單位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註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要形成結論性材料👩👦,並填寫《政審材料》表🚧。
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條 黨總支(黨支部)將發展對象綜合材料報摩鑫黨委預審。報送的材料包括:1.入黨申請書𓀉;2.自傳;3.優秀團員入黨推薦表;4.思想匯報🤷🏻♀️;5.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6.政審材料;7.黨校培訓結業證書復印件;8.群眾座談會記錄→;9.黨支部委員會討論表決意見👩🏻🏫;10.遵紀守法情況說明;11.公示情況記錄🧑🏿🦳;12.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 摩鑫黨委對發展對象的綜合材料進行預審♣️,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總支(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預審通過後,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發展對象在摩鑫進行公示🤾🏼。
發展對象未來3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第十二條 黨支部每年要在全面分析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的基礎上,確定下一年度的發展對象🧑🏻🎨,並將發展計劃報黨總支⏳。黨總支(黨支部)在每年 12 月 30 日前將下一年度發展計劃報摩鑫黨委。當年發展計劃如需調整,黨總支(黨支部)可以書面申請的形式在 9 月份補報一次。對未列入發展計劃的👩🏼🌾,一般不予發展➰。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十三條 黨支部指導公示無異議的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由本人填寫,要求填寫規範🚶➡️,字跡清楚(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並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不得塗改♙。
第十四條 黨支部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支部大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且發展對象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到會🙇🏿♂️。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黨支部書記報告出席會議的黨員人數,宣布開會,提出會議的議題✌🏼🍪。
(二)發展對象宣讀自己在《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上所填寫的全部內容。
(三)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四)黨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征求群眾意見情況和審查情況🦀。
(五)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並表明自己的態度。
(六)發展對象對支部大會討論情況及提出的問題表明自己的態度。
(七)與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是否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表決情況經工作人員統計後當場公布結果🍫。
(八)黨支部書記宣布支部大會決議↪️☑️。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黨支部書記簽名。
(九)黨支部書記應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並簽名或蓋章。
第十五條 摩鑫黨委審批前,由發展對象所在黨總支(黨支部)指派黨總支(黨支部)委員與其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其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人要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上,並向摩鑫黨委匯報。
第十六條 黨總支(黨支部)要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並將新接收預備黨員的入黨基本材料(即第十條規定的材料),連同公示情況、《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等材料,報摩鑫黨委審批🧓🏻。
第十七條 摩鑫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和表決。摩鑫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要逐個審議和表決。
摩鑫黨委對黨總支(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在3個月內審批🚺,並報市委教育工委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
摩鑫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第十八條 黨支部要將摩鑫黨委的審批意見及時通知發展對象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要認真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九條 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為黨和人民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在一定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生前一貫表現良好並曾向黨組織提出過入黨要求的人員,可以追認為黨員。
追認黨員必須嚴格掌握🧰,由摩鑫黨委討論決定後,經上級黨委審查🤸🏿,報省一級黨委批準。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條 黨總支(黨支部)要及時將摩鑫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一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摩鑫業余黨校組織進行🤹🏽♀️。
第二十二條 黨支部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要經常向黨支部匯報思想🤓,至轉正前應提交思想匯報不少於4篇👴🏼。
第二十三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1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期滿,預備黨員應主動向黨支部提交書面轉正申請。轉正申請內容包括:預備期內對黨及其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當前的思想狀況、學習(工作)👩❤️👨、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等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提出按時轉正的申請並表明態度。
第二十四條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要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1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要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要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摩鑫黨委批準。
第二十五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要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一)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
(二)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治安處罰的。
(三)學生預備黨員預備期內有不及格科目的;教職工預備黨員該年度工作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
第二十六條 收到預備黨員的書面轉正申請後🦡,黨支部要及時召開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支部大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且預備黨員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到會。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預備黨員轉正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支部大會主要程序包括🦛:
(一)黨支部書記報告出席會議的黨員人數🏦,宣布開會,提出會議的議題🏌🏻。
(二)預備黨員宣讀自己的轉正申請。
(三)入黨介紹人介紹預備黨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表明意見🫴🏼🚇。
(四)黨支部委員會分別報告對預備黨員的征求群眾意見情況與審查情況。
(五)與會黨員對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進行充分討論🏃,並表明自己的態度。
(六)與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表決情況經工作人員統計後當場公布結果。
(七)黨支部書記宣布支部大會決議。決議主要包括:預備黨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黨支部書記簽名🙇🏻♂️。
(八)黨支部書記應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並簽名或蓋章。
第二十七條 支部大會表決通過後,黨總支(黨支部)將擬轉正的預備黨員在摩鑫進行公示。
第二十八條 黨總支(黨支部)要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轉正預備黨員進行審議,並將其入黨基本材料(即第十條規定的材料)🤌🏻🫶🏿,連同公示情況、《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等材料👢,報摩鑫黨委審批💵。
第二十九條 摩鑫黨委對黨總支(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3個月內審批⌛️。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總支(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同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三十條 預備黨員畢業或調動工作時🏊🏽♂️,黨支部要及時將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
摩鑫黨委要對轉入的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報市委教育工委批準,不予承認。
第三十一條 黨總支(黨支部)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6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三十二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誌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摩鑫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摩鑫黨委保存。
第三十三條 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一)黨員、預備黨員因工作調動或升學等原因將組織關系轉入摩鑫平台,應由黨員、預備黨員原所在黨組織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摩鑫黨委♞,由黨員、預備黨員所轉入的黨支部負責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的傳真或郵寄👊🏽,並在黨務系統中錄入或導入該名黨員資料🕠。
(二)黨員🧑🏿🎓、預備黨員因工作調動或畢業等原因離開學校👩🏿🍳,需由所在黨總支(黨支部)經由黨務系統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由所在黨支部將黨員檔案用密封條密封好,在密封條四周蓋摩鑫黨委章交給黨員、預備黨員本人。學生黨員若因暫緩就業等原因需將組織關系、黨員檔案暫留學校的✊🏽,需書面征得所在黨支部和黨總支的同意,黨支部應做好統計工作並將數據及時報送摩鑫黨委。
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三十四條 摩鑫黨委要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重視從優秀青年教師、優秀大學生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對具備發展黨員條件但長期不做發展黨員工作的黨支部👳🏿♀️,要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組織整頓🧔🏿♂️⬅️。
第三十五條 組織人事處每年要向摩鑫黨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的查處情況。
第三十六條 摩鑫黨委要重視對黨務工作人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七條 摩鑫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要嚴肅查處🐺。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典型案例要及時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布。
對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摩鑫平台
黨員管理和組織關系接轉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摩鑫黨員管理和組織關系接轉工作🏋️♀️,使黨內管理進一步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以下簡稱《黨章》)及中央🏋🏻♂️、省委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摩鑫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摩鑫基層黨組織和全體黨員。
第二章 黨員材料保管和黨籍管理
第三條 黨員材料的保管。學生黨員的入黨誌願書及有關材料,由各黨總支或黨支部保管🏊。教職工預備黨員的有關材料由黨委辦公室保管🫶🏼,辦理完轉正手續後的教職工正式黨員入黨誌願書及有關材料一律裝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四條 出國出境(港澳地區)黨員的黨籍處理辦法🧑🏽🍼。
(一)移民、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從出境之日起,即停止黨籍🏊👩👧。所在黨支部、黨總支部應及時將組織關系連同有關黨員材料移交摩鑫黨委辦公室保存。
(二)臨時出國出境的黨員,超期或續假後超期1年以上未歸者,黨支部和黨總支部應及時報告➔,並將黨組織關系和材料轉至摩鑫黨委辦公室存檔📨。凡無故超假1年以上回國者,一般按自動脫黨處理🧐。
(三)出國出境前提出退黨要求者,按《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辦理退黨手續。
(四)出國自費留學的黨員,其組織關系及有關材料應轉到摩鑫黨委辦公室♒️。留學期間,該黨員應委托親屬或同事到黨委辦公室代交黨費並每半年定期向組織書面匯報在國外的學習、生活等情況,經摩鑫黨委審查同意後,可以恢復其組織生活。預備黨員經審查在國外學習期間表現良好的,可以轉正🦺。超期1年以上者按出國定居者處理。
第五條 患病黨員在治療、休養期間,可減少或暫停組織生活,暫不參加民主評議活動。患有精神病的黨員,在患病期間按長期病號對待,暫時停止組織生活🏉,保留黨籍🐞。病愈後立即恢復其組織生活。
第三章 組織關系接轉
第六條 一般情況下📡⚃,黨員組織關系應當與行政關系在一起管理。黨員工作或學習單位如有變動,都應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第七條 黨員組織關系院內接轉。教職工黨員因工作變動而離開原支部,應由原黨總支部(黨支部)報告摩鑫黨委辦公室👷🏼,由摩鑫黨委辦公室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當事人持此介紹信到新黨總支部(黨支部)報到。
第八條 調入、調出教職工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一)凡新調來我院工作的教職工黨員🕵🏽,須持原單位開出的介紹信到摩鑫黨委辦公室辦理接轉手續🔮,填寫有關登記表,持黨委辦公室開出的介紹信到所去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報到。
(二)凡調離我院的教職工黨員,須由原黨總支部(黨支部)報告摩鑫黨委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辦理轉移手續,填寫有關登記表。
第九條 退休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一)教職工黨員在人事處正式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當事人應向原黨支部(黨支部)報告👩🏻🚀🛑,原黨總支部(黨支部)應及時報告摩鑫黨委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辦理轉移手續,當事人應在組織關系介紹信規定的期限內到退休黨支部報到。
(二)教職工黨員辦理完退休手續仍返聘在原部門工作一段時間者,可暫不轉移組織關系。返聘期結束時🤙🏽,按本條第(一)款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三)退休後長期受聘另一單位工作,可由本人申請,摩鑫黨委批準,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新的單位。
(四)如按規定可易地安置的退休黨員,可將組織關系轉到安置地的黨組織🙆🏻♂️。
(五)長期在子女、親屬處居住生活的退休黨員🔈,可由本人申請🚶,經摩鑫黨委批準,組織關系可轉移到生活居住地區或單位的黨組織,參見當地的組織生活。
(六)因病長期(6個月以上)在外地治療或休養者,如果本人提出申請🚿,經摩鑫黨委批準👳🏿,組織關系可轉移到當地黨組織🧘🏽♀️。
第十條 離職🏇、退職教職工黨員,在人事處辦理完手續後👵🏽,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或新的工作單位🤽♀️,或檔案材料所掛靠的人才交流中心的黨組織。凡經組織多次提醒🤞🏿,仍不辦理手續🤸🏻,不交納黨費或不參加組織生活者,所在黨總支🧕🏼🚣🏽♂️、黨支部應及時向黨委辦公室反映情況,並案規定予以除名。離職、退職黨員移居境外的🏐,按本細則第四條辦理🕵🏻👴🏻。
第十一條 停薪留職教職工黨員,行政關系保留在摩鑫原所在部門的,不轉移組織關系🤳,但應按規定按時交納黨費並參加組織生活🕵️。
第十二條 學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新生黨員入學報到1個月內👨👨👧👧,各黨總支填寫新生黨員名冊並匯總有關入黨材料及組織介紹信到摩鑫黨委辦公室統一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第十三條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一)每年畢業生離校前一個月,由各黨總支核準後開畢業生黨員名冊🚣🏻,送交摩鑫黨委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統一開出組織關系介紹信交由畢業生黨員帶走🤲🏿。
(二)若未落實工作單位👨🏼🚀,戶籍轉回生源地或其他地方的黨員,其組織關系可轉到戶口所在地黨組織🚠。
(三)畢業生黨員畢業時移居境外或自費留學的,按本細則第四條辦理。
(四)畢業生黨員留校工作,無論是留本系還是留校內其他部門,均按本細則第八條第一款辦理。
第十四條 黨員因外出學習、工作需要,必須開出臨時組織組織關系介紹信的🙁,由本人直接到摩鑫黨委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回院後交回臨時組織關系介紹信。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摩鑫平台基層黨建工作製度
一、黨建工作責任製
1、每年年初製定黨建工作計劃及目標任務,計劃緊緊圍繞服務摩鑫發展這個中心,把黨的建設和摩鑫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根據總體計劃和總體目標任務,製定具體目標任務,分階段組織實施,抓住重點,實行分類指導🛫。
2⚙️、落實上級黨組織製定的計劃👨🎨,結合摩鑫實際,明確班子成員分工🙎🏽,製定班子成員個體目標任務。
3、黨組織定期督促、檢查、考核本級領導班子成員“責任區”和下屬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黨建工作💁🏽。
4👩👧🧛🏻♀️、黨組織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討論黨建工作製度,針對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次會議一個議題↔️,采取現場觀摩,交流經驗,分析問題等方式方法,有針對性地突破工作瓶頸🏔♧。
5⚪️、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製度。黨組織成員要分別在各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建立聯系點,進行幫扶指導,使黨員領導幹部在一線指導黨建工作成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同時,各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成員聯系普通黨員群眾,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黨建工作格局💘。
6👨🏿🎓🧖🏽、黨組織書記親自抓好一個“責任區”和一個聯系點⛹️♂️,並聯系一個黨員和貧困戶,以點帶面👨🏽🍼,推動整體黨建工作。
7、明確“黨組織集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副書記具體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四個責任主體。
8🧑🏽🦰、黨組織要落實黨組織的各項活動經費👩👧👧,組織黨務幹部進行系統的集中培訓,規範黨組織辦公室的硬件建設🤌🏼,配齊配全電教設備等,抓好黨建相關製度上墻。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度
為加強摩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明確領導班子和各級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根據上級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結合實際,製定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度🧩。
1、摩鑫黨委對摩鑫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分工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著眼於防患未然🧑🏻🦼,把廉政建設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精神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
3、摩鑫紀委😁✦,在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摩鑫黨委的領導下🌮,負責摩鑫黨風廉政建設的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各部門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責任,按照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要求⛓,製定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分解責任,落實到崗、到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重點抓好副職領導和副科以下幹部職工的黨風廉政建設。
5、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工作考核。考核工作每年年終進行一次,與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幹部考核結合進行🧖🏽。對各部門集體和各部門正、副職幹部進行考核測評。測評結果資料存檔👩❤️👨,作為幹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考核工作由摩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6、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出現下列情況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對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的要求,不及時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的。
(2)對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製止、不查處,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範圍內的事項不辦理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
(3)對發生公開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不報告☝️🧘♂️、不批評❗️、不製止📍,放任不管的。
(4)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認真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集體上訪、聚眾鬧事事件,嚴重影響學校工作、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或者發生重大事件不及時解決造成嚴重後果的。
(5)由於官僚主義作風,失職瀆職🤞🏽,獨斷專橫,濫用職權,強令下級執行造成不良後果的。
(6)因揮霍奢侈🐑☃️,鋪張浪費造成惡劣影響的。
(7)因疏於管教,致使身邊工作人員或配偶、子女等親屬嚴重違紀違法💂🏼,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知情不報、包庇縱容的。
實施責任追究🙊,應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按有關人員的職務、違紀違法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不同的處分和處理🚶♂️➡️。
三、發展黨員製度
1🫄🏻🙆🏽♂️、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由支委會或支部大會研究決定,報摩鑫黨委備案,並錄入黨建信息化平臺🛜。
2、黨支部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1次考察🦧,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並獲得合格證書。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委會討論同意並報摩鑫黨委備案後🚰,列為發展對象。
3、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審查後,由支委會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討論結果報摩鑫黨委審批👦。
4、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應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通過後報摩鑫黨委審批。
5👩🏻🎓、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四、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製度
1、黨員應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2🫵🏻、黨支部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擅自留存。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3、按照規定加強對黨費的管理,每年至少向黨員公示1次黨費收繳情況,接受黨員監督🤡。
五🖍、民主評議黨員製度
1🤕、民主評議黨員是對黨員思想、作風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通過民主評議,促進黨員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堅持把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列入黨支部工作計劃,並規範化👨🏽🦲、製度化。
3👮🏿♀️、民主評議前,要進行組織動員、布置,防止和反對形式主義,確保民主評議的實效性🚘。
4👨🏽🔧🪵、開展評議中的學習教育。貫徹教育為主的方針,組織黨員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引導黨員積極評議🛫、善於評議。
5😤、黨員總結自評🧔🏼♀️。黨員要對照黨章的要求,認真總結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認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問題💒,做好總結自評工作。
6🦑🙎🏼♂️、黨支部召開黨外教職工代表座談會☝🏻,征詢和聽取對黨員的意見,並將意見向支部通報🏑。
7、召開支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共性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同誌之間要以誠相待,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8、黨支部每年召開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對評議情況及時總結,並向黨員反饋評議結果🚰,同時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六、民主生活會製度
健全並嚴格執行黨內民主生活會製度⚙️,是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有效地實施黨內監督👨🏻🎓,改進作風🧏🏽,增強團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有效貫徹執行的重要途徑。為使黨內民主生活會製度化、規範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特製定本製度。
1、黨內民主生活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2、民主生活會前要根據當前形勢🤽🏼♀️🏡、任務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議題。同時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積極開展交心談心活動,為解決存在的問題創造良好的氣氛和條件🧔♀️🔔。
3、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包括🥃🕙:檢查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檢查組織紀律觀念、艱苦奮鬥🤵🧑🏽🏭、廉政建設的情況;檢查𓀛、總結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製的情況;檢查聯系群眾改進工作作風與方法的情況及其他重要問題。
4、民主生活會可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以發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建議👩🏽🦲。
5、黨支部對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積極製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七🕥、民主議事決策製度
(一)議事決策範圍:
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黨總支(支部)實際研究製訂落實方案。
2⛏、研究製定黨總支(支部)黨建工作計劃。
3、研究黨員發展對象的培養、考察和黨員發展工作計劃🐀。
4、研究民主評議工作方案🏊🏼♀️。
5、研究黨員評先評優工作和對違紀黨員的處理意見。
6、研究製訂黨總支(支部)活動計劃。
7👩🏻✈️、研究黨總支(支部)重大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議事決策原則
1🧑🏻🎓、堅持黨的民主集中製原則🫓,即決策重大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不允許以個人或少數人的黨員代替集體決策🏌️。會議一經決議,全體成員必須無條件貫徹執行,如在執行中發現新問題🤤,可提請黨總支(支部)會議再議🎅。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即要經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決策😎🎾,保證決策確定可行。
3、堅持保密原則。對組織決議的問題未經公布或不宜擴散的事項,不對外泄露,如有違反追究其責任
(三)議事決策程序
1、召開黨總支(支部)會前,由書記征集議題並告知其他成員做好相關材料的準備。
2、會議必須有成員半數以上到會方能召開,討論幹部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
3、會議要有記錄,會後要整理檔案備查。
4🈷️、對會議決定的問題🤽🏿♀️,全體成員必須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積極組織落實🦸🏽♀️⛹️,並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八、“三會一課”製度
“三會一課”製度是黨支部的基本製度之一,“三會”指的是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會🧑🧒🧒。“一課”指的是上黨課💇🏿♀️。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情況下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其主要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面🤦🏽♀️♤:
1、定期聽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2、討論並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和具體計劃與措施♋️;
3👏🏻、結合學校實際,研究製定支部工作的計劃,審議支部工作總結等;
4🧑🏼🏫🙋🏻♀️、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組織開展黨員經常性教育活動🔇。
5、開展學習,交流學習體會🪺,開展黨內思想交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匯報聯系群眾及深入責任區等工作的開展🌱🥿。
6🧘🏼、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表彰處分黨員的決定👮🏽♂️;
7🔟、支部換屆選舉、補選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等🦸🏼♀️☮️;
8、上級黨組織布置任務👩🍳🏄🏿♀️。
(二)支部委員會會議
支部委員會應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本支部黨員的實際情況,對黨支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和打算,對組織生活的內容定期提出要求。對黨員教育⚁、黨員的獎懲、黨員管理、學校重大工作,適時研究討論🏌️♂️。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情況下每月召開一次📪。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以推遲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理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分析群眾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的工作等工作✦。
(四)黨課
1、每學年組織兩次😫,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2🐁、授課內容是:傳達黨的文件🛝👳♂️,黨紀黨風和黨的有關知識教育🏝、表彰先進人物☑️、播放有教育意義的電視錄相等課程。系統講解黨的章程、黨的基本知識和黨在一定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等。黨課的內容要緊密聯系實際,註意正確性、針對性、生動性。
九、黨員政治學習製度
1、全體黨員必須按時參加政治學習,不得無故缺席,有事必須請假。政治學習分集體學習和個人學習🍩,以個人學習為主,集體學習為輔👨🏻🎓。
2👩🦽➡️、集體學習每月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上旬🌘,每次1小時以上;個人學習每周安排一次以上,每次半小時以上。
3🩺、學習內容包含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上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文件及重要會議精神🤸🏽♂️,上級領導的講話精神;報刊的重要文章等。
4、要做好學習筆記,寫好學習心得體會🏑。學習筆記可以寫內容提要,概括內容提綱,摘錄主要內容或重要句段🐪。學習心得體會,要理論聯系實際🤓。
十、黨員聯系群眾製度
1😕🪇、以支部所屬建製為聯系範圍,按照入黨聯系人聯系對應入黨積極分子,其他黨員分別聯系普通群眾的原則🪑,每位黨員至少聯系1名群眾。支部所在單位黨員數多於群眾數時,可以按黨小組聯系群眾。
2、黨員要虛心聽取所聯系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並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結合自身實際,開展服務承諾活動,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3、開展談心活動🕐。黨員要經常主動找所聯系群眾交心談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個月對所聯系群眾談一次話🌯。向他們宣傳解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隨時掌握所聯系群眾的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及時幫助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4、各級黨組織每年召開一次群眾座談會🧅,聽取關於“黨員聯系群眾製度”的落實情況,並對“黨員聯系群眾工作”進行民主評議⛸。
57️⃣、應將黨員聯系群眾“一幫一、一對一”結對情況逐級上報。上級黨組織定期檢查黨員聯系群眾工作落實情況。